请仔细阅读以下参展注意事项,确保顺利参展
展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7年2月26日,在此之前完成报名可享受早鸟优惠。特装展位搭建方案须于2027年2月12日前提交主办方审核。
展位申请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须支付展位费的50%作为定金,余款须于2027年2月12日前结清。逾期未付清,主办方有权取消展位并不退还定金。
布展时间:2027年3月16-17日(8:30-18:00);开展时间:3月18-20日(9:00-17:00);撤展时间:3月20日17:00起至3月21日12:00前完成。
参展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展示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。展品陈列高度一般不超过2.5米,超高展品须提前申请并获批准。
参展商须在展会期间(3月18-20日)保持展位有人值守,展位开放时间不得晚于开馆后30分钟。不得擅自转让、转租展位或委托非报名企业展示。
展馆内严禁明火作业、吸烟。展台搭建材料须使用阻燃或难燃材料。展馆内禁止使用超过额定功率的电器,大功率设备须提前向主办方申报。
主办方将在展馆内设置知识产权投诉窗口。参展企业须保证参展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如发生纠纷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,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。